株洲市芦淞区法院白关法庭与白关镇综治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双回路”解纷机制的十条联合工作措施》
2026-09-22 09:49: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刘思园 袁馨怡 | 点击量:5456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刘思园 袁馨怡)9月17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白关法庭与白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双回路”解纷机制的十条联合工作措施》。这是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法庭与综治深度融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根据措施,白关法庭“老黄调解室”驻镇综治中心联络点同步设立。

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着力构建法庭与综治中心双向对接、闭环联动的解纷模式,建立台账共享、季度研判、纠纷分流、双向移交等常态化工作制度,明确家事邻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常见纠纷的调解范围及办理流程、时限标准,让基层解纷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依托新设立的“老黄调解室”联络点,白关法庭特邀调解员实行每周常态化驻点值班,开展纠纷调处、调解指导、司法确认、风险排查等工作,做实“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分层治理,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株洲芦淞区法院白关镇党委书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肖晶表示,白关法庭长期深耕基层司法一线,为白关辖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镇党委政府将全力支持配合,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芦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粟欢提出,白关法庭要紧紧依靠白关镇党委政府,把十条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力量双向发力、闭环运行。
当天,“老黄调解室”特邀调解员在联络点现场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机制落地即见效。
下一步,白关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持续深化“双回路”解纷机制,擦亮“老黄调解室”调解品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白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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